债务纠纷是一种更常见的纠纷,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往往涉及金钱利益,容易造成更尖锐的矛盾,甚至影响社会和谐,需要尽快处理,那么破产企业法院如何追回国外债务呢?下面看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的介绍!

一、破产企业法院如何追讨国外欠款?

如果你不欠钱,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同意分期还款。如果谈判失败,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和提前支付诉讼费用。

二、宣告破产公告期限为多久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外,还应当于三十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公司能否申请破产规避债务

公司不能通过申请破产规避债务。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能逃避债务,但公司以其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清算结束,企业可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